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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机关工作制度
      来源: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2-11

  一、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本部业务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和总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党的统战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本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市委负责。部长外出时,可指定一位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 

  三、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分管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对分管处(室)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部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提交部长办公会议研究。 

  四、各处(室)处长(主任)对部领导负责,主持本处(室)全面工作,副处长(副主任)对处长(主任)负责,协助处长按照处(室)和部内全年工作责任目标做好分管工作。需请示的问题,报分管副部长或部长确定。 

  五、各处(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对本处(室)领导负责,按照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完成任务。 

  六、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完成;凡超过本人或本处(室)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及时向处(室)或部领导请示报告。 

  七、按照本部全年工作计划,各处室每月都要做出工作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半年要有工作小结,全年有工作总结。本部年度计划、总结、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及完成情况,要报告市委和自治区统战部。 

  八、各处(室)受理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和有关单位的请示报告,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给予答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说明情况。重要电话内容要认真记录。电话请示、答复问题要填写记录。 

  九、各处(室)和全体工作人员,既要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合作,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强横向联系,经常交流情况,交换意见。凡需协商办理的事项,由主管处(室)征求意见后办理。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时限要求的,也要本着方便、效能的原则,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主办单位: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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