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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来源: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1-16

  一、指导思想 

  从基础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不断规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使党支部生活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促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统一战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机关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处(室)负责人完成好本部门所担负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党支部活动的基本原则 

  l.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工作; 

  2.结合部门实际研究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和活动方式; 

  3.结合统一战线职能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坚持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党内监督; 

  5.常抓不懈、注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 

  6.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 

  四、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是指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或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党支部(小组)组织生活的内容,按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八项任务进行。 

  “三会一课”是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支部日常工作事项;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课教育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每年至少开展两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范围为本支部全体党员。召开支部(小组)生活会时间一般为6月下旬和12月下旬。主要议题是,检查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意见;对统战部领导班子提出工作建议或批评意见,供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和整改时参考。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要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起来,与坚持经常性开展的对照检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优秀党员评比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活动达到把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上。民主评议结果要及时报告党总支,由党总支统一进行公布,并向市直机关工委有关部门报告。党支部在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的同时,还要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 

  4.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支部配合党总支按照党章和党中央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方式、方法和手段,主要是通过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过程。党支部要本着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着力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活动:(1)督促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并在年终公布;(2)按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3)做好不合格党员的管理教育和有关党员党籍处置工作;(4)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或作出处分意见;(5)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6)做好党员统计,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5.发展党员制度 

  党支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把好“入口”关。(1)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2)根据培养考察成熟情况确定发展计划,报党总支审定;(3)定期考核重点培养对象,并作出鉴定意见,(4)对符合党员条件的确定为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按规定程序履行入党手续,(5)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考察,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6.党支部活动记录制度 

  党支部(小组)活动记录,是管理考核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党的生活和统计出席率的重要依据,也是党支部通过重要事项和作出决议的主要凭证。党支部组织各种活动,都要责成专人作出记录。记录本要妥善保管,并在支部改选换届后办理移交。 

  7.“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要按照党支部“五个好”的标准要求和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要与处(室)年度工作任务一起制定计划,确定年度目标,与年度工作一起进行总结和评选,推动统一战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要与文明处(室)的评比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起来,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 

  8.党内监督制度 

  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负好监督责任,执行监督制度。 

  9.学习督查制度 

  按照统战部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的规定,由党支部牵头组成学习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考核档案,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干部述职、民主评议的内容,严格进行督促检查。对党员的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重点,突出学习绩效在党员奖惩、选拔、任用等工作中的作用。党支部每年通报党员的学习情况不少于两次。 

  10、离退休党员管理制度 

  党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联系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加强离退休党员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离退休党员花名册、交纳党费登记簿、参加组织生活记录等簿册。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党支部要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组等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11、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部机关党员每年应抽出一定的时间,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党员联系户活动。机关全体党员应与联系村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困难群众结成联系户,定期和不定期走访联系对象,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并树立信心,提高技能,自强自立。对承诺办结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完成。 

  五、认真搞好党支部建设 

  机关党支部是党在机关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只有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充满生机和活力,党才会朝气蓬勃。党支部一定要从自已的特点出发,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工作,持之以恒地加强自身建设。全体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都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认真对待,并在统一战线的各项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取得长足的进步与发展,真正成为党的坚强基础和战斗堡垒。 

        
        
        
        
        
        
        
        
        
        

主办单位: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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